Sunday, May 22, 2011

#101#

原来这是我第101篇文章了。
躺着看戏,眼睛对着荧幕
耳朵听着对白,心里想的又是另外一回事
想了很多很多很多
厘清了我要的是什么
我要支配生活
我不要让生活来支配我
打工赚钱
一天工作11个小时
5天工作55个小时
早上7点出门,晚上10点回家
自我感觉良好
没有罪恶感
即将迎接新的环境
丝丝害怕
可是日子还是得过
告别旧的环境
不舍得是人事物
感谢两年半来的嘘寒问暖
满满的人情味
最后一天
我应该会哭吧

2 comments:

  1. 女人哭吧哭吧不是罪,哈哈哈!!!
    献给你的老板"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"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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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老板都没有哭,是我想哭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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